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葡萄牙vs塞尔维亚比赛直播 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请查收以下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在1月9日前将《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一份(需系所中心负责人先签字,请签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处,不用盖章)交给学院A407人事管理部郑秘书收,同时请将《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与《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候选人一览表》发到czx@xmu.edu.cn 。人事处特别提醒,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要求上报材料的时间将会很紧,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提前准备材料。     (表格请下载附件)
 
                                             经济学院   人事管理部    2183387       2011.12.30 
 
转人事处通知:
11月9日人事处主页发布《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学院、研究院上报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
因临近寒假,请各学院、研究院安排好本单位报名截止时间,组织本院优秀教师申报,做好答疑工作。
届时请准时上报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11-11-9 9:59:44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有计划地培养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出国项目。各单位应按照选派条件,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安排好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好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推荐工作。各单位人事秘书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和选拔简章等相关材料,做好宣传和答疑工作,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及时汇总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条件;
    2.截止至2012年3月,申请人应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申请提前使用学术假的教师应在2009年3月之前已来校工作;
    3.申请人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如参与外方科研或赴外方修习专门课程回国讲授,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
    二、项目介绍
    1.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
    教师自行联系国外研修单位,可选择本项目。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被录取后,符合外语条件后才能派出;自2013年起,本项目申请人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方能申请。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从两年缩短为一年(至201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详见《201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
    http://www.csc.edu.cn/Chuguo/056b37ba5a7947d592575c0ea6b1efe3.shtml
    2.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部分国家机构或高校合作的一些专项项目,例如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后项目等,一般在申请时应提交该单位的邀请信,并满足该项目的其他条件。详见《2012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
    http://211.151.90.20/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按1:1共同资助)。
    我校于每年7月左右组织教师申报,届时另行通知。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有在研课题,符合外语条件,并取得正式邀请信,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可阅读项目说明,提早做好各项准备。详见《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53992390515544e692f1bfc7f0fa9eaa.shtml
    三、选拔程序
    1.申请人查阅《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填写《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
    2.各单位推荐合适的人选,于2012年2月13日之前将《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候选人一览表》和《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rs@xmu.edu.cn. 我处审核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并上报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3.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于2012年3月1日至7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规定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则应按照项目指南准备材料。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向人事处师资科报送申请材料,由我处审核并报出。
    以下情况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未按要求提交;个人自行提交。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2012年7月公布。入选者应在各项目规定的资格有效期内办理学术假申请等相关手续,按时出国留学,并按时回校工作。
    四、其它事项:
    1.以上相关表格见本通知附件下载。
    2.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http://www.csc.edu.cn/Chuguo/40261c2969d64505b7696ba8e4beb41e.shtml
    3.相关文件、办事流程等详见人事处主页出国留学专栏:
    http://rsc.xmu.edu.cn/chglx/chgl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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